關于廈門銀行融鑫創信定開系列凈值型理財產品規則調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并結合我行近期系統優化升級情況,我行計劃自2022年3月26日起對融鑫創信定開系列凈值型理財產品的部分規則進行調整,主要調整內容如下:
一、產品開放期申購及撤銷時間調整:
1. 投資者在開放申購起始日08:30至開放申購結束日17:00辦理產品份額的申購;
2. 投資者在申購申請日17:00前可申請產品申購的撤銷(若當天為非工作日,則為下一個工作日17:00前可申請產品申購的撤銷)。
二、預約期申購贖回撤銷規則調整:
1. 預約申購的撤銷規則調整為: 本產品預約申購期結束前,投資者可撤銷預約申購。
2. 預約贖回的撤銷規則調整為:本產品預約贖回期結束前,投資者可撤銷預約贖回。
三、巨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調整:
1.巨額贖回的認定統一調整為:本理財產品單個開放日的凈贖回申請份額(贖回申請份額總數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日的理財產品總份額的10%時,則被視為巨額贖回。
2. 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調整如下:
(1) 全額贖回:當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 部分贖回:當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者的贖回款項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者的贖回款項而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會對理財計劃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辦理的贖回份額比例不低于前一日終理財產品總份額的仿串10%的前提下,有權拒絕超過10%以上部分的贖回申請,并按照一定比例確認贖回開放日內投資者的所有贖回申請。
(3) 暫停贖回:連續剧嬉2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并保留擇機恢復產品贖回的權利。對于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管理人有權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4)監管規定的其他措施。
我行將根據以上規則調整相應產品的銷售文本,涉及的融鑫創信定開系列凈值型理財產品清單參見附件。如您不同意以上調整,可于相應產品最近一個可開放贖回日進行贖回。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廈門銀行的支持!特此公告。
陵晌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附件:此次理財產品說明書調整涉及的融鑫創信定開系列凈值型理財產品清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