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客服| 人才招聘| 分行網站|

代銷產品公告

當前位置: 首頁 > 個人業務 >  投資理財 >  代銷產品公告

穆疲華潤信托盈廈中信中證500指數增強4號特別開放日、信托計劃分配有關條款變更及調整開放日贖回申請期公告

華潤信托盈廈中信中證500 指數增強4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特別開放日、信托計劃利益及分配有關條款變更及調整開放日贖回申請期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司作為受托人發起設立了華潤信托盈廈中信中證500 指數增強4 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

本信托計劃擬調整信托合同中特別開放日、信托計劃利益及分配的有關條款, 并調整開放日贖回申請期,具體內容如下:

       一、修改本信托計劃的信托合同特別開放日有關條款:

 將《認購風險申明書》第(十四)條、第 1 條釋義、第 10 條信托單位贖回、 第 15 條風險揭示與承擔以及《特別風險揭示函》的相關條款修改如下:

根據非保本收益憑證產品文件約定,非保本收益憑證發行人有權每年調整一次非保本標 的收益憑證增強收益率(年化),并按照非保本收益憑證合同約定的通知日期由非保本標的 收益憑證發行人在當年結束前重新確定并通知受托人下一年的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增強收 益率(年化)。受托人收到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發行人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通過受托人的 APP /或代理推介機構的電子系統等其他方式公告該調整事項,并于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下一年增強收益生效日的前【4】個交易日設置特別開放日供委托人贖回。

變更為: 

如根據非保本收益憑證產品文件約定,非保本收益憑證發行人有權每年調整一次非保本 標的收益憑證增強收益率(年化),并按照非保本收益憑證合同約定的通知日期由非保本標 的收益憑證發行人在當年結束前重新確定并通知受托人下一年的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增強 收益率(年化)。受托人收到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發行人通知后通過受托人的 APP /或代理 推介機構的電子系統等信托合同約定的方式公告該調整事項,并于非保本標的收益憑證下一年增強收益生效前(含生效日當日)設置特別開放日供委托人贖回。

        二、修改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信托計劃利益及分配有關條款:

    將《信托合同》第 14.21)信托計劃利益的分配B修改如下:

B 受托人決定分紅時

a 本信托計劃的分紅采取轉換為信托單位的方式進行。 

b 在本信托計劃存續期內,受托人有權決定是否將部分或全部信托計劃利益以分紅的方式分配給受益人。受托人應在分紅日的十個工作日前以在受托人 APP 公告或發送短信等 方式告知分紅事宜。通過分紅方式轉換為信托單位的,委托人無需額外交納認購費用。

c 通過分紅方式轉換為信托單位的,信托單位份額變化以受托人確認結果為準。

變更為:

B 受托人決定分紅(如有)時

a 本信托計劃的分紅采取現金分紅的方式進行。受托人僅在收到標的收益憑證的分紅款(如有,具體表述以標的收益憑證約定為準)后相應進行分紅。

本信托計劃的分紅可能為標的收益憑證支付的分紅款(如有,具體表述以標的收益憑證約定為準)扣除信托層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部分。信托層相關費用請參照本合同第 13 條的約定,具體數值以受托人根據實際情況計算為準。標的收益憑證支付的分紅款(如有,具體表述以標的收益憑證約定為準)由標的收益憑證發行人按照誠實信用、商業合理的原則計算計算、確定和兌付,本信托計劃作為投資者無權干預標的收益憑證發行人上述行為。受托人僅在收到標的收益憑證的分紅款(如有,具體表述以標的收益憑證約定為準)后進行本信托計劃的分紅。

特別提示:如本信托計劃分紅為標的收益憑證支付的分紅款(如有,具體 表述以標的收益憑證約定為準)扣除信托層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部分,委托人實 際收到的分紅款將低于標的收益憑證兌付的分紅款,可能出現委托人收到的實 際分紅款為零的情況。

b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本信托計劃存續期內,受托人有權決定是否將 部分或全部信托計劃利益以分紅的方式分配給受益人。

 

根據信托文件的約定,受托人設置 2023 4 10 日為臨時開放日,臨時開放日僅開放贖回,不開放認購/追加認購。

如委托人/受益人不同意上述信托合同條款變更,委托人/受益人可于臨時開放日 (2023 4 10 日,贖回申請提交期為 2023 3 31 日(含)至 2023 4 3 日 (含))申請贖回本信托計劃信托份額,自 2023 4 11 日起,本信托計劃上述變更條款生效。

       三、調整本信托計劃 2023 4 18 日贖回開放日的贖回申請期。

根據信托合同,受托人有權調整贖回申請截止日及認購贖回規則。根據合同約定調整 調整贖回申請截止日及認購贖回規則,受托人可以直接修改信托合同及相關信托文件,不需要召開受益人大會,也不需要取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同意。

托人基于信托合同相關約定,對本信托計劃 2023 4 18 日贖回開放日的贖回申請提交期調整為2023 4 4 日(含)至 2023 4 12 日(含)。

委托人和受益人應充分知悉并合理規劃自身資金安排。

特此公告。

 

重要提示:

本信托并不保證盈利,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不受損失,證券投資有風險,投資須謹慎!投資者應仔細閱讀信托文件,并與受托人進行充分溝通,審慎做出購買決策。 

受托人咨詢電話:400-678-8883

華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

2023 3 29

绩寂華潤信托?盈廈中信中證500指數增強4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特別開放日、信托計劃利益及分配有關條款變更及調整開放日贖回申請期公告.pdf